一年谋篇布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基本成型、2035年基本建成国家创新高地……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擘画我省创新发展蓝图、列下明确时间表。
我省创新发展时间表
到2023年 我省在高水平创新平台搭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培育、世界前沿课题攻关、重大关键创新成果产出上实现重大突破,一流创新生态不断完善,国家创新高地建设加速推进。
到2025年 一流创新生态基本形成,国家创新高地呈现雏形。
到2035年 我省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列,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成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创新区域布局的关键节点、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国家创新高地基本建成。
5000万元支持新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意见》提出,我省将择优培育创建5家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对新创建或优化重组进入新序列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统筹给予1000万元支持;择优择需建设10家左右省实验室,省、市、县三级联动,实行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机制,打造国家实验室的预备队;支持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改造提升、优化重组。
我省将聚焦集成电路、工业软件、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省财政对每个项目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
支持河南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创建“双一流”
在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方面,我省将采取系列措施:
对新认定的创新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及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统筹资金给予支持。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减少审核环节。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环保“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实行环保免检政策。
实施高等学校“双一流”创建工程,支持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7所高等学校创建“双一流”,构筑更多学科高峰。培育建设3~5所未来技术学院,遴选建设50所重点现代产业学院。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七成收益归研发团队
在人才政策方面,我省也拿出了满满的诚意:
扩大“中原英才计划(引才系列)”支持规模,设立海外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精准引进海外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建立高端人才举荐制度。
建立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允许国有企业与发明人事先约定科技成果分配方式和数额,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
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兼职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以中原科技城为龙头建设郑开科创走廊
我省将推动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加快建成投用,运营初期给予财政补贴,吸引高水平研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等入驻。同时,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深化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重大科研设施布局、高层次人才引进、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支持郑州、洛阳、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域限制,采取合作共建、委托管理、飞地发展等方式,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的产业园区。
建设以中原科技城为龙头的郑开科创走廊,打造沿黄科技创新带。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新型城市等国家级创新载体,统筹资源给予支持。
省财政支持“揭榜挂帅”项目
《意见》明确,我省将推行和优化“揭榜挂帅”、“赛马制”、首席科学家制等科研组织方式,对“揭榜挂帅”项目,省财政按不超过合同额的30%给予支持。
我省还将开展创新生态建设综合评价,建立全省创新生态模型。大幅提高创新指标考核权重,将研发投入、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快和强度大的县(市、区),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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