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深圳市文明办发布2021年12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12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1.95分,比上月增加0.9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4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6%。
12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1.95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4.37分,比上月增加1.47分。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5.28分,比上月减少0.21分,处于“比较满意”到“非常满意”之间。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63分,比上月减少0.45分。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8.00分,比上月增加0.0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减少。
12月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不纳入本次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计算。调查结果显示,12月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即头盔佩戴率为88.59%,比上月上升2.29个百分点。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6%。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2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1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2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3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6.62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6.45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87.81分,其次是龙华区,得分为89.86分。
与上月对比,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呈现“六升四降”局面。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和龙华区得分均有所上升,其中宝安区上升幅度最大,增加3.32分;龙岗区、坪山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大鹏新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1.13分,其次是光明区,减少1.01分。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华区和坪山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宝安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4.80%,福田区次之,进步指数为3.83%;而龙岗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则有所退步。
(首席记者 包力)